所以,他听到顾倾城的计划,才会说,顾倾城是为了堂弟。

顾倾城点点头,“阿恒想要开飞姬,想要回国,这都是好事儿。”

“虽然我舍不得,但我尊重他的选择,也会支持他。”

“好在这几个月我在华尔街赚了些钱,倒是可以帮他弄些飞姬。”

顾倾城嘴里说着“只会赚钱”,却还是拿起了魏景西的书。

物理,尤其是跟动力相关的资料,顾倾城开始埋头学习。

魏景西:……

这是又要跨专业?

魏景西知道自己的未婚妻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子,甚至可以称之为天才。

但,即便是天才,也不是什么都懂啊。

全才什么的,或许有,却及其罕见。

难道我家晚晴就是个全才?

不能怪魏景西有爱人滤镜,实在是之前顾倾城在华尔街的战绩太耀眼。

只是学了几天的金融,就开始去炒股?

关键是,屡战屡胜,从无败绩!

这,不只是专业,完全就是天赋使然。

“唔,或者晚晴天生就对数字敏感呢?”

“对了,我听岳父说过,岳母似乎就特别擅长算帐。”

魏景西开始胡乱脑补。

许是有了“思想准备”,等顾倾城真的拿着一张自己绘制的发动机草图找到魏景西的时候,他也只是欢喜,却没有太多的质疑。

仿佛,自家未婚妻就该如此!

且,从此以后,魏景西就成了顾倾城的“妻宝男”,无条件、无原则的相信自家未婚妻。

哪怕未婚妻以后再跨界,再牛逼得不可思议,魏景西也不会震惊,更不会怀疑。

又所以,腐国那边的林慕君遇到问题,发电报向顾倾城求援,魏景西也觉得理所当然——

我家晚晴如此万能,不管什么难题,她都能解决。

林慕君:……其实,我就是向跟财神借点钱儿。

实验室太烧钱了。

她确实知道抗生素的存在,也知道它必然能够被分离出来。

但,这个过程,却是艰难的。

她带去腐国的那张支票,已经在前期收购实验室,以及中期进行实验的时候花得干干净净。

兜里连回丑国的路费都没有了。

除了求援顾财神,她再无其他的办法。

顾倾城呢,却不但带去了支票,还以无比大的热情,投入到了实验室中。

“这是什么情况?一边翻书,一边指导实验?”

林慕君作为一个执行人,也算是见多识广。

而她本人,其实也是精通许多技能的。

完全能够自诩一声大牛。